中将

更新时间:2024-07-21 16:16

中将是一些国家将级军官中的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一般都设有中将这一级军衔称号,中将一般为大军区职的编制军衔

历史沿革

北洋政府时期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军衔设三等九级。其中将官设置为:上将、中将、少将。中将为将官的中间级别。

北洋政府还有两个特殊的规定,其中:

虚衔规定:将官衔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个虚衔,即陆军上校可加少将衔,陆军少将可加中将衔,陆军中将可加上将衔。

追赠军衔的规定:军官作战阵亡或病逝后,依其生前业绩,可以追赠高一级的军衔,如中将可以追赠上将。

国民政府时期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将官设置仍为上将、中将、少将。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将官设置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新中国成立后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中将为将官中的第三个级别。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衔条例规定,将官设置为: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其中一级上将空缺未授予。

1988年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设置武警中将警衔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授予条件

中将军衔根据不同兵种分为:陆军中将海军中将空军中将

陆军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中将为海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海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海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

空军中将为空军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正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正军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

武警中将是副大军区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中将还是武警正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军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晋升期限

中将军衔晋级为选升,以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军衔标识

55式

陆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枚星徽。

海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枚星徽。

空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样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废止。

88式

陆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海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空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武警中将警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更换07式军服时停止使用。

07式

2007年7月3日,全军军服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全军部队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陆续换穿07式军服。

07式军服的军衔肩章在保持原有图案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对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陆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海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空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武警中将警衔主要标识为,深橄榄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