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道路

更新时间:2022-07-29 12:44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在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大背景下,藏独分子达赖集团以暴力手段追求“西藏独立”遭到失败。为摆脱困境,达赖集团调整策略,祭出“中间道路”招牌,图谋所谓“西藏事业”新出路。达赖集团宣称,“中间道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内,实现“大藏区”的“高度自治”。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在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大背景下,达赖集团以暴力手段追求“西藏独立”遭到失败。为摆脱困境,达赖集团调整策略,祭出“中间道路”招牌,图谋所谓“西藏事业”新出路。

达赖集团宣称,“中间道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内,实现“大藏区”的“高度自治”。

表面上,“中间道路”不寻求“西藏独立”,貌似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但实质上处处都与中国宪法和国家制度相抵触,与中国国情相背离,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第一,“中间道路”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是一个被占领的“国家”,为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公开打出“西藏独立”旗号埋下历史和法理依据。第二,“中间道路”图谋历史上从来就不存在的“大藏区”,要求中国政府将包括西藏和青海全部,四川的两个自治州,甘肃和云南各一个自治州交由达赖统治,总面积占到中国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第三,“中间道路”要求在“大藏区”实行“高度自治”,仅军事、外交由中央管,其他一切都由达赖管,实质上是在青藏高原上推翻整个中国国家制度。第四,“中间道路”要求中国政府把解放军全部撤出“大藏区”,通过国际谈判把“大藏区”搞成“国际和平区”。第五,“中间道路”要求把“大藏区”内其他民族统统赶走。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才旦分析说,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达赖集团坚持“西藏在历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一个独立国家,不是中国的一部分”;第二,坚持要将中国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西藏撤走,西藏地位交由国际会议讨论,西藏成为“和平区”“缓冲国”;第三,坚持西藏可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保持外交关系;第四,坚持在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藏区在内的24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藏区”实行“真正自治”,也就是要推翻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事务全由十四世达赖喇嘛来管;第五,坚持要把非藏族群众从“大藏区”迁走。

就拿中央政府不能在西藏驻军,西藏可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保持外交关系来说。众所周知,如果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不能在其领土上驻军,允许其管辖下的一个地方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保持外交关系,也就无主权可言。所以,达赖喇嘛主张的“真正自治”,实质上是要改变西藏属于中国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国政府对西藏拥有主权。

一言以蔽之,“中间道路”就是要建立不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执行全国统一的法令和政令、不允许有国家的驻军、限制其他民族进入的“国中之国”。由此可见,“中间道路”的实质是一个分步实现“西藏独立”的政治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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