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更新时间:2023-08-31 07:47

克鲁伦巴尔和屯盟(蒙古语:Сэцэн хан),一作格根车臣汗部,又称喀尔喀东路、克鲁伦巴尔和屯盟,简称车盟,是清代民国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1923年10月,蒙古人民党政府将其改为“杭肯特乌拉省”。其地大致相当于今蒙古国东方省肯特省戈壁苏木贝尔省苏赫巴托尔省北部和东部,以及东戈壁省的大部分地区。

建置沿革

明代末年,元太祖十八世孙谟啰贝玛游牧于克鲁伦河一带。其子硕垒自称车臣汗,与土谢图汗衮布、札萨克图汗素巴第并称“三汗”。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硕垒遣使入贡。崇德三年(1638年),皇太极命其献“九白”之贡。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进攻喀尔喀三路。时车臣汗诺尔布及其长子伊勒登阿喇布坦相继去世,其孙乌默客年幼,纳木扎勒台吉携乌默客及十万余户部众内附,被安置于乌珠穆沁地界(今内蒙古东、西乌珠穆沁旗一带)。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车臣汗部。次年,定车臣汗部为“喀尔喀东路”,编为十二旗:

车臣汗部中旗(车臣汗旗)车臣汗部左翼中旗车臣汗部右翼中旗车臣汗部中左旗车臣汗部中右旗车臣汗部中前旗车臣汗部中后旗车臣汗部中下旗(车臣汗部中末旗)车臣汗部左翼前旗车臣汗部左翼后旗车臣汗部右翼前旗(《平定朔漠方略》无此旗)车臣汗部右翼后旗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乌默客从康熙皇帝噶尔丹。三十六年,车臣汗部返回克鲁伦河游牧。乾隆二十年,车臣汗部增至二十三旗,至清末不改:

车臣汗部中末次旗,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置车臣汗部中左前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车臣汗部中右后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车臣汗部左翼左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车臣汗部左翼右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车臣汗部右翼左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车臣汗部左翼后末旗,康熙五十年(1711年)置车臣汗部右翼中右旗,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置车臣汗部右翼中左旗,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置车臣汗部中末右旗,乾隆十四年(1749年)置车臣汗部右翼中前旗,乾隆二十年(1755年)置其地东至额尔德尼陀罗海与黑龙江呼伦贝尔为邻,西至察罕齐老图与土谢图汗部为邻,南至塔尔衮柴达木,北至温都尔罕与俄罗斯接壤。该部会盟于克鲁伦河巴拉斯城,,称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民国时仍沿袭清代所置二十三旗。民国初年,原属清朝内务府上驷院管辖的察哈尔特别区达里冈厓牧场外蒙古并入车臣汗部。1928年国民政府设置蒙古地方,将车臣汗部划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直至1946年,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在法理上仍为中华民国领土,之后才随着国民政府对独立的承认而放弃。

职官

盟长、副盟长各一人。副将军、参赞各一人。每旗设札萨克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副章京各一人。诸旗共设佐领四十人。每六佐领设参领一人,每佐领设骁骑校一人

封爵

车臣汗一人,附辅国公一人,札萨克和硕亲王一人,札萨克多罗郡王一人,附多罗贝勒一人,札萨克多罗贝勒一人,札萨克固山贝子二人,札萨克镇国公一人,札萨克辅国公二人,公品级札萨克一等台吉一人,札萨克一等台吉十三人,附镇国公一人。

汗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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