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

更新时间:2024-08-18 16:18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这里讲的国有资产流失,首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其次,这些当事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再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简介

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成因

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较为普遍,其成因:一是“区域利益”作祟,盲目引进,重复建设。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有上千亿元的投资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我国几乎每个省都有彩电生产线,然而,彩电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5%;各地区为振兴地方经济,不注重实效,盲目引进冰箱、洗衣机生产线,但由于市场及产品本身质量等因素,只好纷纷停产,其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0%。

由于市场的暂时过热,加上“区域利益”的驱动,从而鼓舞了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及企业经营者的获利信心,最终导致决策失误。二是决策不民主,一言堂。为使企业能在更宽松的环境中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改革提出了新思路: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企业摆脱了众多婆婆的干预,得以快速发展。但同时暴露出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即:一个脑袋、一个思想、一支笔、一张嘴。某电视机厂,是我国最早的电视机生产厂家之一,1988年到1990年间,厂长一个决策,投资6000万元与日本一家公司合资兴建空调器厂,利润分成与外方实行倒四六;而后又投资3000万元引进国外平绕行输出变压器生产线,由于选择不当,无法使用,成了一堆费铁;后又投资1亿元从美国引进纸箱生产线,因产品无市场,到目前为止设备仍无法启动。

资产流失途径

在破产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价值规律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市场机制运行的形式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其结果当然符合“优胜劣汰”这一自然规律。在这种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正是由于商品经济客观发展趋势的冲击,破产才应运而生。据初步统计,从1988年试行《破产法》以来,全国共审结破产案件2000多件,已破产的企业当中,绝大部分企业占用大量国有资产,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逃避债务,企业破产了,银行贷款理所当然地予以核销。“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渠道之一。

企业改制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总结出如下现象:

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一些股份制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对国有资产高值低估。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把原来国家拨给的土地,不计价折合成国家股份划作自己企业的法人股,对国有资产中的专利、商标、商誉、品牌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则不予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

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一部分人认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财富的创造者,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不合理的利益分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据国家体改委与财政部估计,仅1997年国家应得的收益流失约3亿元以上。四是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供的资料表明,仅1992年全国与外商合资合作的8550家国有企业中,有5000多家的675亿元账面资产没有经过评估,按45.2%的升值率(有关部门计算的)计算,一年中就流失掉305亿元。

经营管理不善造

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运营,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不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办事,对项目的开发不作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拍脑袋定盘子,致使决策失误;粗放式的生产技术管理,造成生产技术效率低下,从而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某冷冻厂投资2000万元建立两个万吨冷库,其利用率仅有13%,每年折旧及贷款利息共400万元,企业每年亏损200万元。此外,企业资产流失与管理不善有直接联系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大量的账外国有资产。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推算: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账外固定资产净值约147.6亿元。

财政性蚕食

财政性蚕食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赤字向银行透支。这部分早在历年财政预算中支出的资金,财政不可能、也无法归还金融部门,实际上是财政侵食了金融资产

二是银行垫付款项认购国债。自1981年到1998年全国发行国库券累计511.3亿元,银行认购167.4亿元占32.7%;

三是财政应补企业亏损未补款项。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是让银行信贷资金垫付了。这三项合计,财政蚕食金融性国有资产达1100亿元(《资本经营论》114页)。

无形资产、土地不入账

会计改革之前,无形资产在我国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时至今日,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企业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自然资源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严重。

激励制度设计问题

导致管理层收购(MBO)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一方面,由于法制不健全等等原因,管理层在收购时可以大量压低收购价格,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规定一般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才MBO,而MBO往往有利可图,这使得管理者有激励故意使经营状况变差,比如能收回的账款不收,等等。

防治措施

健全制度体系

近两年,国资委就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制度有27个,包括进一步修订完善的,也包括新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出台为加强监管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础。

构建监督闭环

监督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一直到追究责任,应该是形成一个闭环。所以这几年尤其是去年,国资委在职能转变、内部机构调整过程中新设了三个监督局,监督局和监事会与业务厅局形成相互配合,形成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一个工作闭环。

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

盯紧了重点环节,包括强化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还有重大投资这方面的监督力度。你刚才提到海外监督,这两年国资委也把海外经营的监督作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系统的加强了对国有企业海外经营的监督,采取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这两年国资委的工作力度在不断地加强。

强化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闭环到最后,要划到最后的句号。去年出台了一个文件,是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这两年在落实这个制度过程中,对中国铁物中冶集团的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案件开展了专项调查和责任认定,对相关领导人也作出了严肃处理,并且公开进行了通报,引起了中央企业的高度重视、高度警觉。

《意见》提出五方面举措。一是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五是加强监督制度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监督办法

以政府主导经营国有资产,既是中国传统经济体制的显著特征,也是改革以来延续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的经营模式。国有企业改革遇到的各种困难大多与政府主导经营有关,这甚至包括改革的措施安排在内。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要求,国有资产的经营必须是立法主导,彻底改变以政代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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