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援助机构

更新时间:2023-03-14 20:30

多边援助机构是指由若干个成员国组成的并利用成员国认缴的股本、捐款、优惠贷款或其他来源的资金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各种形式援助的机构。

援助机构分类

多边援助机构主要包括联合国发展系统和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性援助机构。

(一)联合国发展系统

联合国发展系统拥有30多个组织和机构。直属联合国发展系统的主要组织和机构有经济社会理事会、开发计划署、人口活动基金会、儿童基金会、技术合作促进发展部、贸易与发展会议、环境规划署、粮食计划署等。其中开发计划署、人口活动基金会和儿童基金会是联合国发展系统中最主要的筹资机构。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依照1965年1月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将技术援助扩大方案和经济发展特别基金合并而成。其宗旨和任务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发展援助;派遣专家进行考察,担任技术指导或顾问,对受援国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机构;协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提高他们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开发署的资金来源于会员国的自愿捐款,每年都有100多个国家认捐,捐款的96%以上为发达国家提供。以1991年为例,超过捐款1000万美元的国家有美国、瑞典、日本、荷兰、挪威、丹麦、德国、意大利、芬兰、加拿大、法国、英国、比利时、澳大利亚、奥地利等国。其中美国的捐款为1.09亿美元,占捐款总额的10.06%。该组织已向140多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

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成立于1967年。其宗旨是:提高世界各国人口活动的能力和知识水平;促进国际社会了解人口问题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影响,促使各国根据各自的情况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有关人口计划诸如计划生育、人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人口动态研究、人口培训及机构的设立、人口政策及规划的制定、评估、实施等方面问题给予协调和援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儿童应急基金会,1946年12月成立的临时机构,195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其变为永久组织。该组织的任务是,帮助各国政府实现保护儿童利益和改善儿童境遇的计划,使全世界的儿童不受任何歧视地得到应有的权益。已有约120个发展中国家的约14亿儿童接受了该组织的援助。

联合国发展系统还包括许多专门机构,它们都是各国政府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各专门机构根据自己的专业范围,承担执行联合国发展系统相应部门的发展援助项目。其中国际金融机构的最为突出。

(二)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性援助机构

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发展援助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了帮助成员国克服国际收支逆差,也提供贷款援助。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也称世界银行。该组织成立于1945年12月,是联合国政府间的专门机构。该组织的法定资本为100亿美元,10万美元为1股,根据会员国按照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组织缴纳的基金份额认购。该组织刚设立时的宗旨是:通过提供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成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所需长期建设资金。最初是以帮助西欧国家复兴为主。1948年以后,其业务转向了发展中国家。现该组织的宗旨是,对成员国进行生产性投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贷款;对私人贷款提供的保证,促进外国私人投资;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国际贸易的均衡发展;通过技术援助,促进成员国生产力的发展及居民劳动条件的改善。贷款的对象为会员国中低收入国家的政府或由会员国政府、会员国中央银行担保的公私机构;贷款只能用于世界银行批准的包括农村发展、教育、能源、工业、运输、人口计划、城市发展等部门的特定项目。世界银行只贷给那些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他途径得到资金并有偿还能力的国家,银行在承诺贷款前,先要审查申请国的偿债能力,包括管理能力、宏观经济政策、部门经济政策、金融政策、财政状况、货币制度、预算制定制度、国际收支、对进口依赖程度、资源分配结构等情况,世界银行只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外汇资金,不超过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总额的30%一40%。

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2年9月正式成立。1957年底,美国参议员迈克门罗尼向美国政府提出成立国际开发协会的建议,在美国政府的促成下,世界银行理事会1959年l0月1日同意设立该组织。该组织既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较为优惠和灵活的贷款方式,促进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贷款对象仅限于成员国政府,主要用于发展农业、工业、卫生、交通运输、电子、教育等方面。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580美元(按1989年计算)的非常贫困的国家政府。贷款不计息,只收0.75%的手续费,期限一般为35年。协会成员国分为两类,第一类是22个工业发达国家和主要石油输出国;第二类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协会的资金主要是成员国认缴的资本和第一类国家提供的补充资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0年以前,为了保证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行,曾多次向成员国贷款。1970年以后,将帮助成员国筹资,克服国际收支逆差作为该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1974年,基金组织建立了一项扩大贷款,为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中期援助。80年代初期对墨西哥和巴西的援助就是一例。

援助案例

由于石油生产的急剧增加,墨西哥的经济在1977年至1981年间年增长率平均超过8%,被国际金融组织看做是严重负债国中“无力还债”可能性最小的国家。但是该国国际收支赤字同时也在增长,为了弥补赤字,该国借了,大量外债,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三大债务国之一。1982年初,罨西哥资本迅速外流,几个月的时间,墨西哥的经济就陷入了严重危机。同年8月,墨西哥财政部长通知各贷款国货币当局,称墨西哥不再偿还其所欠的债务,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恐慌。为了挽救墨西哥经济,当年8月30日.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宣布与十国集团的其他国家以及西班牙、瑞士等国的中央银行合作,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支持下,向墨西哥银行联合提供18.5亿美元的短期贷款。此外,美国政府还向景西哥政府提供10亿美元的农产品进口信贷。这些贷款的目的是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贷款争取时间。1982年底,经过长期谈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墨西哥使用一笔为数36亿特别提款权的贷款,其中2亿为第一档信贷,其余为中期安排,墨西哥政府可在三年内提用。基金组织贷款后,墨西哥的国际收支仍然明显地存在着巨额逆差。于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面组织,与国际银行界进行了谈判。最后,由530家商业银行出面,为墨西哥安排了总额为50亿美元的贷款。

在墨西哥之后,同样是发展中国家最大债务国之一的巴西也要求基金组织给予援助。1983年2月,经过多次协商后,基金组织批准巴西政府使用近50亿特别提款权的贷款,其中42亿为中期安排,以支持该国中期调整规划。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近的援助是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危机中国家承诺提供总额超过1100亿美元的援助,其中包括:1997年7月泰国发生金融危机后,8月2日,基金组织就与该国达成了172亿美元的一揽子营救计划;1977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同意向印尼提供总额为430亿美元的多边长期贷款:1997年12月,基金组织又与韩国达成陆续提供550亿美元援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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