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

更新时间:2023-05-21 22:27

实质重于形式是体现“真实与公允”的一个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应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而不拘泥于法律条文融资租赁会计核算就是遵循这一原则的典型。旨在防止法律条文的滥用。

基本概念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等,因此,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入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就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又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强调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形式”强调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应注意一般情况下,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典型运用有:融资租赁、售后回购售后回租关联关系确定、合并报表的编制等。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