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镇

更新时间:2021-01-03 12:57

平民镇,隶属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地处大荔县城东部,东隔黄河与山西省永济市相望,西与朝邑镇为邻,南与赵渡镇接壤,北与范家镇毗连。辖区总面积40.5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因镇境曾设有平民县而得名。

明时属朝邑县大庆镇。

清乾隆年间属朝邑县东路。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平民县治,取意推行“平民政治”。

1950年,并入朝邑县,编为第一区。

1956年,隶属撤区并乡时设立平民乡。

1958年,归朝邑公社。

1960年,因修三门峡水库,居民外迁而废。

1988年,移民返库后重建,命名平民乡。

2002年1月,与鲁安乡合并为平民乡。

2011年2月,撤乡建镇时改为平民镇。

2015年6月28日,陕西省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销平民镇,并入赵渡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辖平民、严通、仁兴、三民、里仁、鲁安、鲁豫、新鲁、豫安、新建10个行政村;下设6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4年10月,平民镇下辖10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平民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平民镇地处大荔县城东部,东隔黄河与山西省永济市相望,西与朝邑镇为邻,南与赵渡镇接壤,北与范家镇毗连。辖区总面积40.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平民镇地处黄河滩区一级阶地的东南部。

气候特征

平民镇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温差较大。多年平均气温13.4℃,极端最低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42.8℃。无霜期年平均21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85.2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14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7—10月,以7月最多。

自然灾害

平民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雨涝、低温、连阴雨、冰雹等。干旱、雨涝发生概率55.3%,最严重的一次干旱发生在1994年春、夏、秋三季,境内三季连旱,气温升高,土壤失墒,干热风严重,造成小麦大面积减产、秋作物绝收。最严重的一次雨涝灾害发生在2000年8月3—6日、12日、14日连降大雨,境内因雨倒塌房屋36间,垮塌墙98堵,冲毁庄稼151.95亩,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辖区总人口1632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00人,城镇化率6.7%。总人口中,男性8583人,占52.6%;女性7745人,占47.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03.1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平民镇财政总收入500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企业所得税8万元。

2011年,平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230元。

第一产业

2011年,平民镇农业总产值1.2亿元。耕地31002亩,人均1.9亩。林地面积4500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平民镇粮食生产20089吨,人均1230千克。其中小麦518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西瓜、蔬菜等。2011年,平民镇棉花种植面积1.3万亩,西瓜种植面积4500亩,大葱种植面积2300亩,莲菜种植面积2000亩。

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平民镇生猪饲养量9844头,年末存栏6568头;羊饲养量9842只,年末存栏3500只;牛饲养量5600头,年末存栏2351头;家禽饲养量69750羽,上市家禽15000羽。2011年,平民镇生产肉类2074吨,其中猪肉1190吨,牛肉765吨,羊肉119吨;禽蛋850吨,鲜奶5431吨。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累计造林1.2万亩,其中防护林3200亩,经济林89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3万株。2011年,平民镇水果种植面积4500亩,产量6200吨,主要品种有红枣、酥梨、苹果、桃、杏。2011年,平民镇大型农业机械160台(辆)。

第二产业

2011年,平民镇全镇有中小工业企业8家。8家工业企业现有职工223人,技术员49人。2011年,平民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3亿元。

第三产业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有商业网点78个,城乡集贸市场2个,个体工商户209个。2011年,平民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000多万元。2011年,平民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6185万元,比上年增长9%;各项贷款余额608万元。

交通运输

平民镇境内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步(昌)鲁(安)、鲁(安)雨(林)县道穿境而过。通往西安澄城方向的大巴车,日均有3辆客车停靠;镇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村村通班车。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有农家书屋10个,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藏书12000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5人。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剪纸、窗花、土布。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320人,专任教师28人;小学9所,在校生860人,专任教师4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2所,在校生438人,专任教师4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小升初升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2011年,平民镇教育经费达83万元。

卫生事业

截至2011年末,平民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卫生院2个,卫生所(室)10个;公立卫生机构床位2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3张,固定资产总值3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5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5人、注册护士0.25人。2011年,平民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000人次,住院手术21次,出院病人7300人次。2011年,平民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7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5000人,参合率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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