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付

更新时间:2023-09-27 17:03

延付指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单位在承付期满时由于存款不足而全部或部分延期付款。在我国,延期付款单位对延付金额应按规定的赔偿率计付赔偿金。

发生延付情况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应填制“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到期未收通知书”,通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知收款单位; 俟付款单位存款帐户有存款时,银行应按国家规定的扣款顺序陆续扣收,连同赔偿金一并划给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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