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

更新时间:2023-12-21 19:58

有对是中国哲学史用语。《老子》《易传》已具“有对”的思想但未作为专门概念而提出。至宋代张载、二程、朱熹则论述较多。张载明确提出:“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正蒙·太和》)存在着的客观现象都是对立相争的。程颗也认识到:“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遗书》卷十一)南宋朱熹在承认“有对”的普遍性的同时,又指出“有对”的复杂性。

朱熹认为“虽说无独必有对,然独中又自有对。”(《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事物对立双方又各自包含矛盾。明清之际王夫之注重对立双方的相互渗透、互为作用、认为:“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者,天地无有也,万物无有也,人心无有也。”(《周易外传》卷七)事物间的一切对立,都不是单纯的对立,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