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葆怿

更新时间:2023-09-04 01:20

林葆怿 (1863年一1930年),字悦卿,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清末历史人物。

人物介绍

光绪六年(1880年),考入福州船政学堂第九届驾驶班。光绪十二年(1886年),派赴英国学习,回国后在北洋水师任职。宣统二年(1910年),任向英国际摩士庄船厂订购“肇和”舰监造员。民国元年(1912年)9月,任海军部参事。不久,授海军少将衔。民国2年8月,任第一舰队司令。民国5年,孙中山发表恢复临时约法宣言后,葆怿参与宣布海军独立,通电护法。翌年6月,黎元洪下令解散国会,孙中山在上海组织护法运动。7月,葆怿以舰队学习鱼雷为名,率“海圻”等15艘兵舰赴广东护法。8月,葆怿被任命为广州军政府海军总司令。民国7年2月26日,任海军总长。4月,非常国会通过军政府改组,实行所谓七总裁制,葆怿被推选为军政府七总裁之一。民国8年4月,与广东督军领衔发出“军人不干政”的通电,促进南北和谈。7月,与北京政府海军部代表商谈海军统一问题,未遂。民国9年12月,北京政府派人劝葆怿率舰北返,遭到驻穗各舰的反对,葆怿弃职出走。民国10年1月,广州军政府宣布将其褫职。葆怿返居上海,不再涉足政坛。民国11年(1922年)7月,北京政府授葆怿为将军府葆威将军。

个人年表

福建省福州市南后街酒库弄人,字悦卿,生于1863年。

1882.8.入福州船政学堂第九届驾驶班学习。

1886.8.毕业,在“威远”舰见习。后历任二副、“镇东”炮舰帮带大副等职。

1894.中日“甲午海战“爆发后,随北洋舰队参战。

1898.任“海容”舰驾驶大副。

1910.3.升任“海容”舰管带。

1910.12.调任清廷海军部军法司长,授海军正参领。

1912.9.被北京政府任命为海军参事。

1912.12.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

1913.7.调任练习舰队司令,负责训练海军。

1913.11.改任第一舰队司令。

1914.5.晋升为海军中将。

1916.6.与李鼎新等通电宣告海军独立,拥护临时约法,反对段祺瑞北京政府。

1916.7.在北京政府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后,取消独立。

1917.7.与程璧光在上海发表《海军护法宣言》,率领7艘舰艇南下广州,拥护孙中山的“护法运动”。

1917.9.被孙中山任命为海军总司令。

1917.12.率舰队参与击溃支持北洋政府的龙济光部队。

1918.2.在程璧光被刺后,继任海军总长。

1918.5.被陆荣廷等拉任广州军政府政务总裁之一,但并无实权,被迫依附桂系。

1919.7.为了防止海军被桂系吞并,拟率海军北上复投北京政府。后因中下层军官坚决反对而取消行动。

1920.10.居中调停孙中山讨伐陆荣廷桂系的战争无效,属下官兵又不愿随其北上,愤将余存的税款悉数发给海军官兵,发表个人声明“拥护中央”(指北京政府),离粤赴上海闲居。

1920.11.被北京政府授予海军中将加上将衔。1922.7.被北京政府任命为葆威将军。

1930.在上海病逝,终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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