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连锁

更新时间:2022-05-18 10:29

特许连锁,又称特许经营连锁,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营形式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经营特征

特许经营连锁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签订特许合约而形成的纵向关系。特许连锁经营的所有权是分散的,但经营权高度集中,对外要形成一致形象;加盟总部提供特许权许可和经营指导,加盟店为此要支付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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