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更新时间:2024-08-16 08:24

硕士研究生,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是本科之后的深造学历。与本科阶段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该学科的科研和教学能力。硕士(Master's)是一个介于学士(Bachelor's)及博士(Ph.D.)之间的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学位类型种类

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两种(均有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

学术型研究生一般是指拥有学术型学位的人员,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为主。

专业型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习形式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硕士研究生,有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其招生考试主要是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

统招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通过以后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统考”)。在学习方式上划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者执行相同的考试科目及方式,划定相同的分数线,具有同等的培养标准,毕业时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双证)。

此外还有同等学力学习形式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是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水平人员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我国学位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等途径,培养造就了大批高层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报考政策

根据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考生成绩必须达到考研国家线或学校自划线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才可录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录取的均为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学历(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报名规定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三)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复试分数线确定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门类,初试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等三门,其他门类的初试科目仍为四门。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4)同等学历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推荐免试生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上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报考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2、确认日期:11月10日至14日,具体工作时间及地点见各报考点公告。

3、确认程序: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按“浙价费[2001]172号”文件规定,考生交纳报考费12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拍照)。

审查条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入学难度方面

全日制与2017年后诞生的非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全国统考),采用相同的录取标准以及培养标准,完全是严进严出的代表。部分专业的录取比例甚至达到了70:1。

相关数据

2019年,我国在学硕士研究生243.95万人,招生81.13万人,毕业57.71万人。2022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17.65万人。其中硕士生105.07万人,在学硕士生282.29万人。

2023年7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研究生招生124.25万人,比上年增加6.60万人,增长5.61%;其中,博士生13.90万人,硕士生110.35万人。在学研究生365.36万人,比上年增加32.12万人,增长9.64%;其中,在学博士生55.61万人,在学硕士生309.75万人。毕业研究生86.22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8.23万人,毕业硕士生77.98万人。

2024年3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2023年,硕士生114.84万人,比上年增长4.07%。在学硕士生327.05万人,比上年增长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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