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更新时间:2024-08-23 19:59

经济体制改革(英文:Reform of the Economic System) 是指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这一客观规律的要求,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的改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经济体制的各个层面都呈现出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至2008年,总体市场化程度达到70%左右,成效显著。

国内

经济体制改革走过了波澜壮阔的风雨历程,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地改变了世界。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也有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坚持创造改革红利与共享改革红利相结合,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经济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顶层设计与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相结合,增强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进一步发挥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核心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扩大内需上下功夫。中国正处在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历史转折期,而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要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发展历程

苏联

经济体制改革没有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潮流。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市场经济是历史的潮流,经济上需要确立多种所有制和企业的自主地位。十月革命后所建立的苏联经济体制被实践证明是落后的东西,并不能激发社会的活力。农业的衰败、错失信息革命的良机、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和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等都充分说明了这一体制是需要改革的,苏共有些领导人也意识到了改革的必要性,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他们仍然坚持相信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不肯学习国际社会成功和成熟的经验,仍然用计划经济对抗市场经济,改革很难成功。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经济体制经历了两次大的转型:第一次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逐步从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第二次发生在1978年之后,逐步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快车道。

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从所有制结构和财产制度、从强化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等方面入手,实现改善民生,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

成就

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推进,在一些关键性、基础性改革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通过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破除垄断,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政府在各种形式的行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总结

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既鼓励大胆试、大胆闯,又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确保改革开放行稳致远。新时代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两点论

坚持两点论,既要根据需要确定改革进程中重点的一方,同时不能偏废非重点的另一方,改革到了一定阶段,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原先非重点的一方可能会转化为重点的一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但不能削弱政府的作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还要有所加强。

系统性

经济体制改革是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已往重点突破的改革在局部环节易于进展,但进入到一定深度就可能出现与整体不相协调的地方。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改革不能偏废于某一个方面,需要协调推进,从而使整个体制的各个方面协同发挥作用。

人民

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人民拥护不拥护是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以往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针对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低效率问题,因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顺应当时的民心的。其效率提高的正效应得到了充分释放,但其收入差距扩大的负效应却有所显现。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强调共享发展理念,关注民情、致力民生,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也意味着新时代的改革更为重视整体推进。

改革任务

2015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投融资、价格、统一市场等改革,逐步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二是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深化电力等重点行业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四是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五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六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改革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加快完善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合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沿边开发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七是深化民生保障相关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体制机制。深化教育、医药卫生、文化以及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领域改革。八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顶层设计并开展相关试点,扎实推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建立落实责任制,强化督促评估,充分发挥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做好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