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改革

更新时间:2023-06-29 10:41

货币改革亦称“币制改革”。国家在货币流通制度方面进行的改革,通常在通货膨胀非常严重的经济背景下进行。改革的方法通常有三种。(1) 废弃,即国家以法令宣布贬值了的纸币作废,并重新恢复金币流通或发行能够直接或间接兑现的银行券。(2) 恢复,即把贬了值的通货的币值重新提高,并使它能按其原有的名义价值与黄金兑换。(3) 减值,即降低通货的名义价值,使之符合或大体接近通货的实际购买力。该方法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宣布减低通货的含金量并恢复兑现,如从前货币单位的含金量是2克,为适应纸币贬值的程度而规定为1克。此为通货的“隐蔽减值”。二是用金铸币或可兑换的银行券按一定比例收回已经贬值的旧通货。此为通货的“公开减值”。

货币改革采取何种方案,应视需要进行货币改革的国家当时的财政经济状况与通货贬值的程度而定。当财政经济状况相当困难、通货贬值极端严重的时候,就应采取废弃的方法。如德国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创伤及战后赔款,导致超级通货膨胀的产生。战争中印制的纸币马克贬值到了1/1 000 000 000 000,1个小面包值20 000 000 000马克,1份报纸值50 000 000 000马克。为了稳定通货,消除通货膨胀,德国政府于1923年10月15日创建了养老金银行,并委托其发行养老金马克,其价值确定为1养老金马克=1金马克=1战前马克,每4.20养老金马克=1美元=10 000 000 000纸币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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