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格

更新时间:2023-11-17 22:17

零售价格(Retail prices)是“批发价格”的对称。零星买卖的价格。我国是指零售企业或生产者直接向城乡居民,社会集团供应生活消费品,公用消费品以及直接向农村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它是商品的最终价格。零售价格的种类,按产品部门划分,有工业品零售价格和农产品零售价格,按消费性质划分有生产资料零售价格和生活资料零售价格; 按价格管理方式划分,有计划零售价格和非计划零售价格。我国按零售价格出售的商品主要有; 日用消费品,多数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性材料,燃料等。零售价格是由当地批发价格(即零售商业企业的进货价格) ,市内搬运费利息支出,零售损耗,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费,工商税或营业税和利润构成。

种类

零售价格可按多种标准划分:

按产品部门划分,有工业品零售价格、农产品零售价格、饮食业零售价格、服务收费价格和运输价格

按消费性质划分,有消费资料零售价格和生产资料零售价格;

价格管理方式划分,有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国家指导的零售价格和由市场调节的零售价格;

按零售价格的适用范围划分,有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和地区零售价格。

构成

零售价格由以下要素构成:

当地批发企业的批发价格,即进货价格;

从批发企业到零售商店的市内搬运费;

资金占用利息、零售商品损耗、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费,即流通费用

零售企业营业税;零售企业利润。

特点介绍

①零售价格处于流通和消费两个领域的接合部,体现国家、企业、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

②处于价格体系的末端环节,工农业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最终要通过零售价格来实现;

③在劳动者货币收入一定的条件下,零售价格的高低决定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安定和政治经济的大局。

作用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零售价格的作用主要是:

①使消费者的货币转化为消费资料,从而使商品的潜在使用价值成为现实的消费对象;

价格水平的升降可以为生产经营提供信息,调节市场供求,促进工农生产结构的合理化;

③可以成为实现按劳分配的杠杆。

原则

制订零售价格要掌握以下原则:

①零售价格水平要与消费者的购买力水平适应,既有利于国家积累,又有利于个人消费。对于高级消费品,价格适当从高,但要以消费者能接受为限;

②兼顾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双方的经济利益,批零利润的分配要与各自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成比例;

③要有利于调动零售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促进零售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流通费用,增加零售利润;

④要有利于稳定市场,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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