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稿

更新时间:2024-01-27 08:24

《明史稿》是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编著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9卷、列传205卷。

创作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转年即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

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

康熙四年(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

康熙十八年(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

乾隆四年(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

《明史》是中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修纂过程

第一阶段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绍兴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年),明臣苏观生等奉唐王朱聿键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年),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世,始告一段落。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顺治二年(1645年)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进展。

第二阶段

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动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

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

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黄、顾等人虽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

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属于剽窃行为。

第三阶段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

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

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

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

价值意义

《明史稿》与《明史》的修纂

有清一代《明史》,本欲编为编年体断代史,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实行,但由于“大学士冯铨为总裁,仿《通鉴》体,仅成数帙。”由于史料的缺乏,编年体《明史》终不得成。

康熙十七年(1678年),康熙帝下令编纂《明史》,广招史才入史馆编书。为了达到修史者能发挥其所长的目的,分为《纪》《传》《表》《志》四大部分,由不同的人员总管各自领域。同时,在四大部分下,设置专门人员总管各自部分的编纂、写作。其中,张玉书总统《志》之编纂,陈廷敬总统《纪》之编纂,王鸿绪总统《传》之编纂。“十八年,命徐元文为监修,取彭孙遹等五十人官翰林,与右庶子卢君琦等十六人同为纂修。”

为了达到编修工作的完美,也为了达到拉拢遗民的目的,清廷广访明朝遗老遗少入史馆编书。初时,访请黄宗羲入史馆编书,黄宗羲出于民族大义考虑,断然拒绝。后来,徐文元担任史馆总裁,又延请黄宗羲之弟子、史才万斯同入史馆编书。黄宗羲顾虑到修史乃国之大事,为使有明一代不被污毁过甚,黄宗羲派遣万斯同赴京。万斯同一开始出于民族情结考虑,又认为史馆修史容易导致“一家之事,言者三人,而其传各异,何况数百年乎”的情况出现,坚辞不去,后遵黄宗羲之命北上修史。

当时,凡入史局者署翰林院纂修衔,授七品俸禄。万斯同遵黄宗羲嘱咐,上京后宁愿寓居于徐元文家,不署衔,不受俸,以“布衣”入史局,修《明史》,前后19年。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徐文元告老还乡,万斯同便搬迁至王鸿绪家居住。写成《明史稿》数百卷。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万斯同病逝于王鸿绪家中,王鸿绪便召集门客,在万斯同《明史稿》的基础上又写成《明史列传》,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上报清廷(关于王鸿绪、万斯同二人在《明史》编纂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历来为历史学家所争论不休。有人认为王鸿绪《明史列传》纯属窃万斯同《明史稿》后删削而成,王鸿绪乃是“白日窃书之贼”;也有人认为王鸿绪《明史列传》是参考了万斯同《明史稿》的已有成果、并作出了自己的一些贡献后写成,并非完全剽窃万斯同的成就。时至今日,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是一个谜团。但朱端强教授《万斯同与<明史>编纂纪年》一书出版后,一般都认同王鸿绪《明史列传》纯属窃万斯同《明史稿》后删削而成的观点)。王鸿绪的这一个定稿称为《明史列传》,是清代《明史》的第一个版本。

雍正元年(1723年),王鸿绪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纪》《表》《志》,又形成了清朝《明史》的第二个版本——王鸿绪《明史稿》。

此后,雍正又命张廷玉在原有的几个《明史》版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乾隆三年(1738年)成书,便又形成了清代《明史》的第三个版本——《明史》,最终定稿。一共有《本纪》24 卷,《志》75 卷,《表》13 卷,《列传》220卷。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史》中说:“自古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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